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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就是“语不惊人死不休”的时代,说大话不用负责,只要敢说就行。
我觉得,他的建议同“专家”二字不相适应。
第一,中国百姓的收入已经由《个人收入所得税法》加以调节了,实行逐级累进税率。再征税,属于重复征税。
第二,中国百姓的资产形式具有多样性。例如,房产、存款、基金、股票、黄金等,仅对存款50万元以上公民征收利息税,这对于对于风险厌恶、喜欢存款的百姓不公平。
第三,中国百姓家庭有50万元就征收利息税,不科学。中国家庭结构中,有的家庭小,3口人一个家庭;有的家庭大,5-6口一个家庭。对于人口多的家庭来说,50万元起征利息税不应该,也不公平,更不科学。
第四,中国百姓花在教育、住房、养老、医疗、年老失能护理等方面的支出很多,多少家庭“因病致贫”“因病返贫”?!百姓存点儿钱,以备用于子女教育、住房、结婚等需要,以备用于自己养老、医疗、年老失能护理上。这点儿钱,就有人惦记上了,确实不应该。在北京,50万元的存款,可能只够买一个卫生间的地方。